學校申請
《校園體育展繽紛資助計劃》申請指南
基金會簡介
本計劃 由繽紛體育基金會設立,基金會成立於2016年,我們的目的是:推廣體育運動,幫助及促進市民身心健康發展;我們的目標是:透過提供資助及培訓,支持體育組織及運動員成長與發展;透過籌辦體育活動,惠及社會不同階層。
資助類別及金額

A.體育項目的訓練及比賽開支(不包括宣傳開支),申請資助金額上限2萬元
B.舉辦體育活動的開支(不包括團體本身的基本設備,行政及工作人員開支),申請資助金額上限1萬元
C.運動員獎學金,獎勵體育表現達標及出色的學生,申請資助金額上限1萬元
申請資格
全日制學校;學生申請必須由學校推薦。
符合申請資格的計劃
一般而言,申請資助的計劃必須屬於上述三個資助類別,並符合以下條件;為使每年可以批出合理的申請數量與及惠及更多學生,同一學校每年只獲一次資助。
(a)能鼓勵及推廣體育運動,並惠及基層學生;  
(b)能激勵學生發揮運動潛能,從而邁向精英運動員目標;
(c)受資助的對象願意義務協助及支持本基金會舉辦或支持的活動,為推動體育發展作出貢獻;
(d)活動舉行日期與申請日期最少相距2個月;
(e)活動屬非牟利及非籌款性質,於指定時間內推行,並於3個月內完成。
審批資助的考慮因素
由於經費有限,因此並非每一項符合申請資格的活動均會獲批資助,而獲批的活動亦並非每項都獲得全數資助,本會在決定是否批核及釐定有關資助額時,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:
(a) 具意義及值得推行的計劃,參與人數及人次;
(b) 首次提出申請的學校或學生,與及沒有其他資助來源的項目,會優先考慮;
(c) 活動的預算是否務實,是否符合成本效益,支出項目的性質和數量是否合理;
(d) 是否有其他學校已經在推行類似的活動,可能導致資源重複;
(e) 活動可否從其他途徑獲得資助;
(f) 申請學校過往推行活動的記錄是否良好;
(g) 推行的時間表是否切實可行;
(h) 不論申請所要求的資助額為多少,批核撥款額均以本會所訂的標準費用或會方認為合理的費用為準;
(i) 當批核撥款低於申請的預期時,是否仍願意舉辦有關活動
申請手續
填妥申請表、連同團體註冊文件副本及申請資助項目報價(每個項目最少2份報價),電郵或郵寄至以下:

繽紛體育基金會有限公司 Brighten Sport Foundation Ltd
地址: 香港 九龍 花墟道22-26號 靄華閣 2/A
電郵: [email protected]
申請結果通知
將於收到申請30天內回覆。
資助金額發放準則
申請一經批核,獲資助學校/學生需於活動完結後1個月內提交活動總結及財務報告及支出收據作為憑證申領資助;
受助學校/學生如未能按獲批資助完成全部項目或數量,本基金會有權取消全數資助,如獲付還資助,金額亦會根據實際開支及數量調整。
批核活動必須於指定日期內完成,如活動未能於指定日期內完成,除非事先申請延期,否則資助將取消而不會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