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申請
《校園體育展繽紛資助計劃》申請指南
基金簡介
本計劃由繽紛體育基金主辦,基金成立於2016年。我們的目的是:推廣體育活動,幫助及促進市民身心健康發展。
我們的目標是:透過資助及培訓,支持體育組織及運動員成長與發展;透過籌辦體育活動,惠及社會不同階層。
我們的目標是:透過資助及培訓,支持體育組織及運動員成長與發展;透過籌辦體育活動,惠及社會不同階層。
計劃的目的
培養學生對體育活動的興趣,並能持續參與學習及鍛鍊;
獎勵體育運動表現出色的學生;發掘及資助有運動潛質的學生作進一步的訓練。
獎勵體育運動表現出色的學生;發掘及資助有運動潛質的學生作進一步的訓練。
基金設立的計劃類別
分別有以下三類資助金及服務 ,以資助不同類別的計劃及服務不同的組織或個人 。
資助類別
資格
資助額
體育訓練及比賽開支
全日制學校
港幣5000 元至2 萬元
運動員獎學金
體育表現達標及出色的學生
港幣2000 元至1 萬元
訓練、比賽及器材開支
具潛質及以精英運動員為目標
港幣2000 元至1 萬元
符合申請資格的計劃
.一般而言 ,有關計劃必須屬於以上三類資助範圍內,並符合以下條件:
(a) 能鼓勵及推廣體育運動 ,並惠及基層學生 ;
(b) 能激勵學生發輝運動潛能,從而邁向精英運動員目標 ;
(c) 受資助的對象願意義務協助及支持本基金會擧辦或支持的活動,為推動體育發展作出貢獻 ;
(d) 屬一次性撥款資助,所獲資助或服務於指定時間內用於推行計劃 。
.值得推行的計劃和首次提出申請的學校或學生,特別是沒有其他資助來源的申請會獲得優先考慮;
.基金委員會將考慮各項申請的規模和所要的資助數額之合理性,與及撥款是否獲得充分運用為評審原則,決定給予全部或部份資助。
.為使每年可以批准合理數目的申請及惠及更多,同一學校或學生每年祗獲一次申請。
(a) 能鼓勵及推廣體育運動 ,並惠及基層學生 ;
(b) 能激勵學生發輝運動潛能,從而邁向精英運動員目標 ;
(c) 受資助的對象願意義務協助及支持本基金會擧辦或支持的活動,為推動體育發展作出貢獻 ;
(d) 屬一次性撥款資助,所獲資助或服務於指定時間內用於推行計劃 。
.值得推行的計劃和首次提出申請的學校或學生,特別是沒有其他資助來源的申請會獲得優先考慮;
.基金委員會將考慮各項申請的規模和所要的資助數額之合理性,與及撥款是否獲得充分運用為評審原則,決定給予全部或部份資助。
.為使每年可以批准合理數目的申請及惠及更多,同一學校或學生每年祗獲一次申請。
申請手續
填妥申請表及所需文件,郵寄或電郵至以下:
繽紛體育基金會有限公司 Brighten Sport Foundation Lt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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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手續
填妥申請表及所需文件,郵寄或電郵至以下:
繽紛體育基金會有限公司
Brighten Sport Foundation Ltd
Brighten Sport Foundation Lt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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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結果通知
將於收到申請30天內回覆。
資助金額發放或服務提供
.申請一經批核,資助金將於計劃開展後或活動舉辦後一個月內發放;
.受助學校或學生須提供活動相關資料及開支單據;
.如屬服務提供,於批核後一個月內雙方共識並簽訂服務計劃及內容,申請者若未能於服務時段內推行或完成計劃,
則服務計劃將自動停止或取消。
.受助學校或學生須提供活動相關資料及開支單據;
.如屬服務提供,於批核後一個月內雙方共識並簽訂服務計劃及內容,申請者若未能於服務時段內推行或完成計劃,
則服務計劃將自動停止或取消。